运动队训练和比赛规定
作者:体育部   来源:dcampus   日期:2013年05月28日

(一)、代表队组织办法

1、院代表队根据我院场地设备,师资和专业特点及比赛任务而建立。

2、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,设立男子篮球队、排球队为常设队,进行经常性训练。其余项目根据比赛任务和条件而建立代表队。

3、代表队在每年适当时间调整一次,平时可根据比赛任务和队员情况个别调整,由教练员提出,报主任审批。

(二)、教练员

1、教练员人选,根据教师特长、工作需要、由教研室统筹安排。在保持教员队伍相对稳定的基础上,适当调整。

2、教练员应认真钻研业务,积极抓好训练,努力提高全队运动技术水平,并做到全面关心学生,教书育人。

3、教练员要认真备课,写好训练计划,并不断总结经验,改进训练方法。每届比赛结束后,写出书面小结,报教研室存档。

4、教练员应认真做好本队的考勤工作,及时地如实登记队员的出勤情况。教练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,要提前请假,并交待训练任务。

(三)、运动员

1、各队运动员由教练员提名,教研室审批。各队人数应尽量做到少而精。

2、选拔运动员必须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。运动员必须思想进步、作风正派、专业成绩合格、专项成绩和技术突出。

3、运动员必须自觉刻苦训练,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,争取创造好的成绩。

4、运动员要认真上好体育课,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,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。

5、运动员在各级比赛中,要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团结、讲风格,敢于拼搏,勇攀高峰。